跨域协作显成效 检察履职助追索——七年抚养费终得偿 -凯发官网入口首页

主管主办:湖北日报传媒集团指导协办:中共湖北省委政法委员会出品:湖北特别关注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法治导读:
“三重境界”守护大写的中国“v” ——郧阳检察助力南水北调中线核心水源区保护纪实 武汉都市圈检察机关大动作!九地在鄂州会签这份文件 武汉中院:以高质量司法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检察开放日 新闻发布会 零距离见证湖北流域综合治理成效 中央、省级媒体组团“打卡”!深挖十堰检察新闻“富矿”! 荆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平安建设工作情况 公安县:“两长”同庭履职,“亮剑”职务犯罪 唇枪舌战 精英对决丨荆州市检察机关公诉人论辩赛精彩来袭 2022年度十大检察新闻十大法律监督案例评选揭晓 “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2年度十大案件”40件参选案例
跨域协作显成效 检察履职助追索——七年抚养费终得偿
2025-02-07 09:55:50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2月5日,新年上班第一天,公安县检察院正在开例会的检察官刘慧接到12309检察服务中心的电话,表示有当事人需要接待,心存疑惑的刘慧匆匆赶到接访大厅,发现原来是其承办案件的当事人父亲,特意从浙江不远千里赶到公安县为其送上锦旗,感谢她帮助追索孩子的抚养费。
  事情追溯到2017年,小明(化名)的父母协议离婚,年仅4岁的小明由父亲独自抚养,然而,母亲阿红(化名)未按协议支付每月500元的抚养费。随着时间的推移,小明已经11岁,父亲因身体原因无法完全承担小明的教育和生活费用,家庭经济陷入困境,主要依靠亲朋好友的资助度日。小明和父亲多次尝试联系母亲,但由于阿红回到户籍地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生活且凯发官网入口首页的联系方式变更,始终无法取得联系,因他们居住在浙江,无奈之下,小明及父亲通过电话联系到公安县检察院,表明其请求。
  2024年10月底,公安县检察院收到小明父亲寄来的民事支持起诉申请书和身份信息证明、父母亲离婚协议书等证据材料。经审查,该院认为小明作为未成年人,符合申请支持起诉对象的条件,该院决定启动民事支持起诉程序。同时考虑到小明及父亲系外地人,家庭经济困难,诉讼能力较弱,该院主动联系县司法局为其申请法律援助,指定诉讼代理人。
  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官多次与司法局指定的诉讼代理人沟通,收集了充分的证据材料,并前往公安县法院立案。为防止阿红在诉讼过程中恶意转移财产,检察官与法律援助工作者帮助小明联系了某财产保险公司,拟由保险公司做担保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确保小明的抚养费能够顺利执行。然而,案件在立案环节遇到了困难,公安县法院在录入小明母亲的身份信息时,发现其户籍地已不在公安县,按照诉讼管辖原则,公安县法院无管辖权,不能立案。
  “案件一时陷入僵局,如果不能立案,小明的请求将得不到实现。”检察官意识到,必须尽快确定小明母亲现在的户籍地。该院通过公安机关协助确定,小明母亲的户籍已迁至湖北省荆州市石首市且在石首居住,此案应到石首市法院立案。
  考虑到离过年不足一个月,为帮助当事人快速拿到抚养费,解决生活困难,公安县检察院与县司法局决定“兵分两路”:一方面,由于该案涉及未成年人保护和诉讼管辖问题,承办检察官主动与石首市检察院未检部门取得联系,将基本案情、案件线索及证据材料同步移送,以便其及时审查,作出检察监督决定;另一方面,县司法局为节约时间决定“一援到底”,带着民事起诉状和证据材料到石首市法院立案,并申请财产保全。2025年1月2日,石首市法院正式立案。
  2025年1月15日,石首市法院依法进行庭前调解。经多方释法说理,阿红同意一次性付清拖欠7年的抚养费,并从2025年1月1日起直至小明年满18周岁,将原本每月500元抚养费增加至每月800元,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在公安、石首两地多部门共同协作下,过年前小明终于拿到了拖欠7年的抚养费,一场跨越千里的抚养费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赵修倩 刘慧)
电子杂志往期回顾

关注楚天法治微信公众号

});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