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组成部分,和睦的婚姻家庭关系,有助于建立村(社区)的和谐与稳定,进而实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在日常生活中,随着家庭成员之间相处时间增长,很多事实和道理说不清道不明,法律也往往难以为当事人提供直接有效的帮助,因此常发生婚姻家庭纠纷。对于婚姻家庭纠纷,尝试运用心理学知识采取有效调解方式解决具有一定的优势。
深度剖析婚姻家庭纠纷的成因
因精神空虚、文化差异及道德缺失而形成纠纷。如今,每个家庭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也伴随着婚姻家庭生活提高,随之一些不健康的思想观念乘虚而入,突出表现为非法同居、试婚等有违伦理道德现象已屡见不鲜,进而形成了所谓的“时尚、新潮”等精神文化误区。婚姻纠纷一方当事人缺乏对婚姻家庭、对子女最基本的责任感,存在婚外恋等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因而形成提出离婚并要求赔偿,导致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案件日益剧增。
因所谓个性张扬,以婚姻一方为中心导致婚姻家庭关系形成纠纷。在现代社会里,尊重人的个体价值,人们也在不断追求个性的张扬。但是,在家庭生活中过分强调个性,甚少考虑如何去适应对方和彼此适应,夫妻之间忽略情感的培养和思想语言沟通交流,加上生活方式、心理、情感和文化素养上的差异,产生了不可融合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必然影响家庭关系的和谐发展,家庭矛盾和纠纷就随之而至。“性格不合、个性不合”是当前婚姻纠纷当事人反映最多的理由,互相抱怨导致感情裂痕愈演愈烈,长期积累形成“叠加效应”,导致发展成为长期的家庭矛盾。
因家庭经济利益矛盾形成纠纷。组建一个家庭,每天面对着经济的管理、经营、投资、分家析产等,使财富积累日益趋向多元化,相伴而来的是家庭各成员之间的价值取向、利益冲突、观念分歧等产生矛盾。现实生活中,困难家庭因为柴米油盐酱醋茶收支大打出手,富裕家庭因为房产、存款分割争执不休的案例层出不穷。
精度分析婚姻家庭纠纷的特点
矛盾排查难度较大。婚姻、家庭矛盾发生之初,家庭成员之间一般认为这是家事,如果传到外面就“没面子”,首选内部解决。矛盾发生后,纠纷当事人心中不断地积怨,随着时间推移,矛盾由量变到质变,越积越深,最后发生到“裂变”的物理效应。
纠纷形成因素复杂。引起矛盾的不仅有人的因素,还有经济、利益因素;赡养问题、继承问题、成员之间干预问题等复杂矛盾交织在一起,形成“叠加效应”。
纠纷发展快、易激化。家庭成员之间发生争执后,往往不能互谅互让,矛盾长期积累下来,如果不能得到及时解决,很容易走上非理智的选择,酿成不堪设想的后果,严重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
识度化解婚姻家庭纠纷的建议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力量,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调解应以促进家庭和睦相处为目标,以疏导教育、解决思想问题为主,采用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方法,以亲情感人,以情理服人。调解时多使用换位思考的方法,调解员自身应具有同情心、富有人情味,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当事人也应以诚信的心态进行换位思考,学会从别人的角度出发,取得他人的理解、支持和谅解。在调解处理家庭内部矛盾时,如果对一些涉及实际困难所引起的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员应及时施以援手,积极与有关司法、公安部门或所在的村委干部、组长等联系,在可能的条件下协助解决。
婚姻家庭纠纷说小处是家人吵架闹别扭,说大处可能发展成为刑事案件,因此我们思想上必须高度重视,认清矛盾规律,深入细致的调查,寻找科学的调解方法。对不同性质的纠纷采取不同的调解方法,找准症结,对症下药,一把钥匙开一把锁,扎实做好每次调解工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作者:陈虎(高级心理指导师、“清江剑”网评团队、中共长阳县委政法委)